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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须知

热度0票  浏览667次 时间:2013年5月09日 01:50

本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委托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竞买人须仔细阅读和遵守本公司《竞买须知》,实地查看、知晓拍卖标的相关情况,并依此对自己在拍卖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二、本公司采用任何形式对标的所作的描述、评价和介绍均属参考性意见,不代表本公司对拍卖标的任何担保,所以要求竞买人务必在申请竞买标的时认真咨询及查看拍卖标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

三、竞买手续:欲竞买者请提前办理报名、竞买登记手续,并缴纳履约保证金,本公司发给有关资料开具“保证金收据”,即成为正式竞买人,竞买人须提前凭保证金收据和《竞买申请登记表》领取应价牌。无应价牌者不得参加拍卖会。

四、拍卖程序:

1、竞买人及其陪同人员在指定的竞买席就座。

2、拍卖师简介拍卖标的的情况及拍卖方式、竞价方式等有关注意事项。

3、拍卖师宣布拍卖开始及拍卖标的起拍价后,竞买人若要应价,应举应价牌应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4、拍卖师当场宣布拍卖标的应价价阶,并有权视情况改变价阶。

5、本次拍卖为有底价增价拍卖。

6、拍卖标的由委托人授权本公司依法转让给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买受人),拍卖师采用“三轮”叫价方式,直到拍卖师第三次宣读最新应价且无人应价时,若达到底价,则拍卖师以落槌形式表示成交,并由拍卖师当场宣布。

7、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若三次报价仍无人应价,此项拍卖程序终止,并作未成交处理。

8、全部拍卖程序结束后,竞买人须交回应价牌方可离场。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在成交总价款中抵扣,买受人须向本公司缴纳成交总额5%的拍卖佣金;

六、拍卖会结束后,买受人与本公司现场办理成交手续,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合同公证,公证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须现场付清拍卖佣金并于规定时间前付清全部价款。未竞得者现场办理保证金的退还

七、买受人拒不签订、执行《拍卖成交确认书》者,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其保证金不退还买受人,委托人有权将标的重新委托拍卖,其重新组织拍卖的成交额低于本次拍卖成交额的差额以及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均由不执行《成交确认书》的买受人承担

八、拍卖标的的交付方式:买受人凭《成交确认书》和“交款凭证”直接与委托人办理拍卖标的的交割。

九、特别申明:竞买人参加竞买,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瑕疵

十、在拍卖活动中,竞买人及其陪同人员必须服从拍卖大会工作人员的安排,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高声喧哗、起哄和斗殴等,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违者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二、对上述事宜如有不清楚的,须在公开拍卖日前向本公司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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