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申请与承诺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我方(即转让方)已知悉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南方产权交易规则,阅读并理解所载事项,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同意按照南方产权交易规则规定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且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关转让责任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标的资产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贵中心在其网站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
、我方已对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5
、标的资产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
、我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了承租人。(适用于标的资产已出租的情况)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意向受让方和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四路9号雅图花园第12702

项目编号

TR2020GD1000018-2

资产属性(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R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  □其他机构

资产类型

实物房产

转让底价

86.31(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0122

挂牌截止日期

20201215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交易。本次标的资产面积根据转让方现有的房地产权证中记载的数据确定,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国土房管部门登记数据或测绘数据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3.标的资产现状:空置。

4.标的资产成交后交吉。

5.标的具体情况详见广东中广兴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粤中广兴房评(2020ZQ0602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一、标的资产信息

房产

地理位置

肇庆市端州四路9号雅图花园第12702

房产证号

粤房地证字第2877640

建筑面积

184.4242平方米

使用年限

70

已用年限

26

附加信息

 

证载权属人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资产概述

 

二、转让方信息与监管信息

转让方名称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1441200007141316N

转让方经济类型

R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会等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国有参股企业

是否多个转让方捆绑转让

□是    

R

国家出资企业/主管部门名称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出资企业/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1440000006939713X

监管机构(部门)

□国务院国资委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省级国资委监管 

R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市级国资委监管  □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批准单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批准文件类型

R文件  □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同意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处置雅图花园房产的批复(粤高法[2020]100号)

三、交易条件与保证金设定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R  信息发布终结

  重新挂牌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不超过  个周期(且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R  多次报价

  一次报价

价款支付方式

R一次性支付   □分期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收购诚意金或保证金、相关交易系统受让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5.893万元。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交易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号:669157754168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广州时代广场支行

3.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资产交易价款。

4.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转让方将直接与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号:200583833310001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承诺已知悉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已自行确认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3.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参加受让报名前可通过现场勘查自行对转让标的情况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性能、价值及资产的其他情况。意向受让方放弃对转让标的现场勘查的,不影响其按本义务及其他相关文件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

4.转让标的的建筑面积来源于本标的的权属证明文件,本标的依现状交易,成交价款不因用途、面积的差异而作款项调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进行尽职调查,分析本次所转让标的的价值,自行承担受让的责任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本次资产转让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交易服务费、转让方增值服务费、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受让方竞价服务费等)由受让方负责承担。

6.本次资产转让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交纳金额

25.893(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

交纳方式

转账、汇款 

保证事项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处置方法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保证金及价款结算账户

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收款单位: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时代广场支行
账号:669157754168

 

四、联系方式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

郭小姐

联系电话

020-22360125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七楼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声明:此公告为南方联合产权委托我中心同步发布的交易信息公告,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与本中心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