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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河道清疏砂石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暨电子竞价公告

热度0票  浏览101次 时间:2021年12月07日 09:25

怀集县河道清疏砂石转让项目

挂牌公告暨电子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HJ21-12Y-ZCZR003

项目名称:怀集县河道清疏砂石转让项目(详见清单)

挂牌公告期、保证金截止、报名和自由竞价时间:2021126日上午830分至20211220日下午330分止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11220日下午330分开始

竞价系统网址:http://61.146.213.251:8801/TPBidder

标的展示时间:20211216日至20211217日,转让方联系人:高先生13929827588,拍卖行联系人:吕先生13679571008、陈先生15992313314

标的基本情况介绍:

一、存放地点和数量:

标的一:怀集县冷坑镇三坑村路口侧堆放点和桃花源景点侧堆放点的砂石,共4,996.2立方米。

标的二:怀集县洽水镇东园竹园1号堆放点(10,331.9立方米)、2号堆放点(2,516.1立方米),共12,848立方米。

标的三:怀集县凤岗镇马头村大桥下游河滩堆放点,共17,826.9立方米。

标的四:怀集县中洲镇李岗村白竹坑治理工程清淤砂石堆放点,共33,276.3立方米。

二、交付方式及交付期限:

1、交付方式:

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把最终拍卖价款一次性付清(详见资产交易合同)。

2、交付期限:

标的一: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清运工作。延长清运时间产生的场地租金由竞得人承担(每月租金为人民币2100元,详见资产交易合同)。

标的二: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清运工作并支付场地租金人民币5000元。延长清运时间产生的场地租金由竞得人承担(每月租金为人民币5000元,详见资产交易合同)。

标的三: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清运工作。

标的四: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90天内完成清运工作。延长清运时间产生的场地租金由竞得人承担(每月租金为人民币11000元,详见资产交易合同)。

三、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转让标的物为河道清疏及开采所得砂石。

2、本标的物为一般砂石混合物,是被河水淹没、自然沉积的物品,其组成的成分、品质等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且砂石会随着河床流态的改变而发生变化,是否符合相关建筑使用由竞买人自行研判,本次转让标的物按现状进行转让,所有披露的资料和信息仅供参考,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实地查看,详细了解标的物的资料及现状(包括瑕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对参加竞买的标的河段河砂已充分了解和认识,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承担买受后的一切风险和责任,转让方及交易机构均不需承担因河砂品质、用途、数量、瑕疵等方面的任何责任,也不影响成交权利义务,成交款项也不需作多退少补。

四、竞买人自行勘查现场所产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等一切由竞买人承担。

五、交易机构、拍卖机构和委托方对标的物已作了尽职披露,但不承诺已作穷尽披露,请各竞买人充分做好尽职调查,注意交易风险。

其余详见《资产交易合同》( 注:《资产交易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以上标的按现状进行电子竞价。

意向竞买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续存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不接受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本项目的竞投;

3、自行出具“2020年以来没有违法采销河砂和无商业贿赂犯罪”的保证书(相关记录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为准,如有隐瞒或失实,查实后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解除《资产交易合同》并要求赔偿委托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公告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一切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公告内容和要求为准。

 

 

 

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链接:

http://61.146.213.251:8801/zqfront/infodetail/?infoid=1533bb18-e936-4cd8-b8c8-96719aa82ce5&categoryNum=0030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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