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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前进南路鼎湖新村1区1幢202、203号写字楼招租项目挂牌公告暨电子竞价公告

热度0票  浏览374次 时间:2017年2月21日 11:03

肇庆市前进南路鼎湖新村11202203号写字楼招租项目挂牌公告暨电子竞价公告

 

   受委托,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肇庆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所属位于肇庆市前进南路鼎湖新村11202203号写字楼招租项目,采取公开挂牌竞价的形式征集意向竞买人。请竞买人登录产权交易系统报名,并必须在自由竞价出价后才能参与下一轮的限时竞价,自由竞价结束后如只有一家有效出价,系统将自动确认成交,不再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一、标的拟出租面积404.15平方米,累计租金挂牌价:人民币56.07492万元。(含从第3年开始每年递增5%的租金)

二、租赁期限:5

三、挂牌时间、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登录交易系统申请报名时间和自由竞价时间:2017221日上午8302017321日下午330

四、限时竞价时间: 2017年3月21日下午3点30开始每次报价间隔最长的延时时间:180秒)

五、标的展示:20172272017228,联系人:吕先生;电话:0758229351613679571008

欢迎符合资格的意向竞买人参与竞价。具体要求详见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aoqing.gov.cn)有意者请于挂牌截止时间2017321日下午330分前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保证金1万元并通过产权交易系统报名、竞价。

竞价结束后,竞买人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报名资料作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报名资料详见网站公告),按网站公告约定的时间退回保证金,如未按要求向交易中心提供资料,交易中心有权拒绝出具《交易鉴证书》。

联系人:冯先生,电话:0758-2786687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7221

附件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在                                        的铺位租给乙方使用,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乙方已对租赁物有充分了解,愿意按租赁物的现状承租。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环保和安全规定依法依规经营,不得违法经营,相关手续由乙方按政府及职能部门有关规定自行办理完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第二条  上述房屋(商铺)租赁期限为     年(由             日起至               日止)。

第三条  上述房屋(商铺)租金每月¥           元,租金从第     年开始每年递增     %,即:

__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_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_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_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

铺位租金缴纳时间:乙方须于每月10日前交纳当月租金;逾期交纳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天,要支付2%的滞纳金。

第四条 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5天内向甲方交付租赁场地押金¥____________元。租赁合同期满后,乙方按规定完好地交回租赁场地时,甲方才能将押金如数退还给乙方(不计息)。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或中途退租,押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  乙方承租上述铺位不能作经营            ,如需变更,必须征求甲方同意后才可它用。

第六条  甲方对出租后的铺位没有修缮的义务;上述铺位的排污、排水渠道的清理及其它需要修缮、清理的项目均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不破坏原墙体结构的前提下,征得甲方同意后,才可以进行装修,但不得危及四邻,不得影响周围环境卫生。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满,乙方要在期满5天前结清租金、水电费等有关费用;乙方在租赁期满后5天内将上述场地完好地交回甲方。如乙方逾期不交回的,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甲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上述铺位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2、租赁期间,甲方每月按乙方用电、用水实际用量计收;收费标准根据供电、供水部门的计价,加上损耗分摊部分。

3、政府有关部门收取该场地的有关税、费,均由乙方负责,如需甲方垫支的,由甲方每月按垫支金额向乙方如数收回。

4、上述铺位乙方不得整体转租他人,如部分需转租他人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如中途需解除本租赁合同,须提前二个月通知甲方,甲方不退还押金。

5、乙方向甲方交回上述铺位时(含中途退租),不得拆毁已装修装饰在地面、墙面、天棚的装修装饰材料。如乙方在交回场地时损坏的装修装饰材料,要承担修复的赔偿责任。

6、在租赁期内,因城市建设需要或政府行为征用上述铺位时,本合同自然终止,乙方按要求的时间无条件交回给甲方,甲方退回乙方所交的押金。双方均不需作任何赔偿。

    7、租赁期内,乙方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自行完善租赁物的消防设施和各种安全设施,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承担租赁物及生产经营的安全责任。甲方有权对租赁物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规现象或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立即作出相应整改,乙方应立即整改。租赁期内如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8、乙方在租赁期内雇请的人员,要按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特别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法规,如出现违规处罚行为,一切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作违约,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出租的铺位,没收押金,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上述铺位转租或转借的;

2、利用上述铺位进行违法违规活动,严重污染环境,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1个月以上的。

4、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现象或安全隐患,不按甲方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要求整改的。

    第十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仲裁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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