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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市东城区康宁路一座(首层至五层)的房产的拍卖公告

热度0票  浏览298次 时间:2016年6月13日 10:49

竞 买 须 知

 

标的名称:四会市东城区康宁路一座(首层至五层)的房产公开拍卖转让项目

拍卖会地址:四会市广场南路建设大楼5楼拍卖厅

拍卖时间:2016624日上午1100

联系电话:

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黎生 13632291949   0758-2293516

四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58-3260039 欧生

标的展示日期:201661223日(请提前电话预约)

 

第一章 总 则

    一、本须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拍卖标的具体情况而制定,凡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须知悉和遵守本须知,并对自己参加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

    二、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下称“拍卖人”)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

    三、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拍卖委托人四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拍卖标的以任何方式(包括文字简介、图录、幻灯投影、新闻媒体等)所作的介绍及评价,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按标的现状进行拍卖,对拍卖标的所有瑕疵、缺陷或风险,拍卖人和委托人均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四、拍卖人有权根据本须知解释和处理本须知以外的特殊问题及未尽事宜,本须知各项条款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和执行,在执行本须知过程中各方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拍卖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章  关 于 标 的

五、标的内容及权证情况:该标的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地产权证》,标的名称:四会市东城区康宁路一座(首层至五层)的房产

该房产情况及拍卖底价、竞买保证金、竞价增幅如下表:  


六、标的注意事项:

1、 上述标的按现状(含土地使用权性质及用途)采用增价方式拍卖;

2、 标的的实际面积与证载面积有差异的,以国土及房管部门过户时核准发证

登记的面积为准,但实际面积的多少不影响拍卖结果,即委托人、拍卖人对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不多退少补。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本公司及委托方将标的有关产权资料移交给买受人,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土地及房产转让、办理过户所产生的税费,除营业税(含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转让方印花税、省地方教育附加、堤围防护费由转让方缴纳外,其余所有税费(含转让契税、受让方印花税、价格调节基金、交易服务费等)由买受人缴纳。

                         第三章  竞 买 人

    七、竞买人是指交纳了竞买保证金(下称“保证金”)、办理了竞买登记手续、在拍卖活动中具有竞买资格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均可参加竞买。以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名义参加竞买的,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和相关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资料;以个人名义参加竞买的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本公司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

    九、竞买人必须于2016623下午17时前(以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汇至:户名:四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东四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塘支行,账号:8002-0000-0065-03011在银行汇款单备注栏注明款项来源为“四会市东城区康宁路一座(首层至五层)的房产拍卖保证金”及联系电话)。并于2016624上午900分至1030,持有效身份证照及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到四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十、竞买人有权查阅拍卖标的有关资料,并应自行深入了解拍卖标的现状,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该标的现状包括所有瑕疵并愿意承担所有风险。

    十一、竞买人应亲自出席拍卖会。如不能出席,可委托他人,但必须在拍卖前委托与受托人亲自到拍卖人处办理委托手续。如竞买人未办委托手续而把竞买号牌交与他人举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该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可依法追究该竞买人的法律责任。

     十二、本次拍卖以增价拍卖的方式进行。拍卖时,拍卖师报出起拍价与加价幅度后,竞买人举牌则表示应价,价高者得。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拍卖师按竞价增幅在应价基础上加价(竞买人亦可举牌口头报出高于拍卖师的报价),若连续三次报价而无人再应价时,即击槌以示成交,最后应价者为买受人。拍卖师报起拍价后,连续三次报价而无人应价的,该标的物作无成交处理。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竞买人最高应价未达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有权停止拍卖该标的物。

     十三、具有优先权的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行使优先购买权,有最高应价时,具有优先权的竞买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标的归具有优先权的竞买人;如有更高应价,而具有优先权的竞买人不作表示的,则标的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

                      第四章  买 受 人

   十四、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十五、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拍卖成交凭证”和“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六、买受人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或反悔,委托人、拍卖人有权不退回保证金当作违约处理,并按照《拍卖法》第39条规定,追究其经济违约责任,买受人应当支付该次拍卖中买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委托人再行委托拍卖时,拍卖成交金额低于原拍卖成交金额的,其差价由买受人负责补偿。

                       第五章  结 算

    十七、竞买人竞买不成功的,其保证金将在拍卖日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

十八、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买受人必须在成交后15天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成交价款请汇入:

户名:四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东四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塘支行;

账号:8002-0000-0065-03011

   十九、拍卖佣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于拍卖成交日后5个工作日内按

拍卖成交价的 %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

拍卖佣金款项请汇入:

户名: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账号:2017 0021 0902 2168 151

开户银行名称: 肇庆市工商银行第一支行。

 

                      第六章  标的交付

二十、 标的交付:拍卖成交后,转让方在买受人付清成交款及拍卖佣金后30天内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

第七章  其 他

    二十一、 拍卖人有义务为交易双方保守秘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法规和本须知,维护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拍卖人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二十二、竞买人必须遵守场内公共秩序,服从本公司的座席安排,并不得

 起哄喧闹,不得阻挠他人竞价,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

 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一六年六月十二日

 

                        

竞买人承诺并声明:

本竞买人已收到并认真阅读了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手册》和《竞买须知》。在此郑重承诺并声明:本竞买人参加本次标的物的竞拍,已对标的物做了充分的查实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现状及瑕疵),本竞买人一旦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标的,作为买受人愿意接受本标的《竞买须知》上的所有条款和内容以及本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和瑕疵。

 

    竞买人注册号或身份证号码:          

    竞买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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