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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农商行流拍车辆拍卖公告

热度0票  浏览300次 时间:2016年6月13日 10:56

拍卖会地址:肇庆市叠翠南路安逸雅苑金叶投资集团二楼拍卖大厅

拍卖时间:2016622日下午1530

联系电话:0758-2293516   13632291949黎生

展示时间、地点:616-17日(工作时间)在过境公路市长途汽车总站西行550原肇杰鞋厂内(玑东路路口对面)

保证金缴纳时间: 62117时前(注明“二手车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报名时间、地点:拍卖会开始前(工作时间)携保证金汇款单和有效身份证明到本公司办理,地址:肇庆市叠翠南路安逸雅苑一楼金叶投资集团旁边。

保证金、拍卖佣金汇入账号:

户名: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肇庆市工商银行第一支行

账号:2017 0021 0902 2168 151

肇庆市拍卖行拍卖会竞买规则和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次拍卖会的竞买规则和注意事项。

一、             竞买保证金

每台车辆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即缴纳1万元只能成交1台车,如需竞买多台的,需按每台车1万元的标准缴交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1662117时前(注明“二手车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汇款至拍卖人指定账户。

二、             竞买登记手续

参加竞买者,须提供下列文件:

1、         个人:竞买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竞买的除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代理竞买委托书(由竞买人本人在拍卖前到拍卖人处当面签署)。

2、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法定代表人参加的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请携带公章到场。

3、         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未竞得者之保证金在拍卖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         竞买人领取竞价号牌后,应妥善保管,不得将竞价号牌出借或交予他人使用,否则,竞买人须对他人使用其竞价号牌竞买标的的行为承担全部的经济及法律责任。拍卖结束后,竞买人须将号牌归还现场工作人员,否则每个赔偿工本费100元。

三、             标的展示

1、         拍卖人依标的车辆现状进行拍卖(不含车牌),一切以标的车辆及相关登记证明的实际情况为准,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标的车辆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仅供参考,均不构成对拍卖标的车辆的任何承诺和担保,拍卖人或委托人亦不承担标的车辆瑕疵的任何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做好对标的车辆的尽职调查。

2、         竞买人于拍卖前应对标的物情况、拍卖资料等作认真详细的了解后方可参与竞买,竞买人在拍卖会上举牌应价即视作认可标的现状、瑕疵及对本竞买规则、《拍卖资料》中所有条款和要求的认可,并承担买受后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3、         标的车辆异地入户的风险提示:竞买人须自行到你所在地的交警车管部门查清将要竞买的标的车辆是否允许在你的所在地入户;一旦竞买成交,无论车辆是否能过户,买受人均不得反悔,买受人已支付的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均不予退还。

4、         竞买车辆重要提示:本场拍卖会实现实名制,买受人在竞得标的车辆后只可过户到买受人本人名下,不能过户到其他个人或公司名下。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车辆无法过户的须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一切风险和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             拍卖会

1、    根据“自由竞价,价高者得”的原则,拍卖标的采取增价方式拍卖。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拍卖人当场签署《现场成交凭证》和《拍卖成交确认书》;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其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可以宣布对该拍卖标的收回。

4、         在拍卖会前,如委托人要求对标的物停止拍卖的,拍卖人和委托人均不对竞买人作任何赔偿或补偿。

五、             结算

1、         拍卖佣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指定账户按成交金额的4%付清全部佣金。

2、         成交价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向委托人指定账户缴清全部价款(不含竞买保证金)。

3、         履约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原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由拍卖人划转给委托人);买受人须在4、第5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提车,并在提车当天自行到四会交警部门办理车辆的过户或提档手续(如果车辆办理外迁的),委托人提供协助,履约保证金在完成上述手续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委托人无息退还买受人。

4、         买受人未按时付清成交价款或拍卖佣金者,即属违约,买受人所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将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六、             标的车辆提车、过户

1、        提车: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后,在拍卖成交后4、第5工作日内,买受人凭缴付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汇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等资料到展示现场向拍卖人办理提车,拍卖人按标的车辆现状进行移交。买受人逾期未提车的,自逾期之日起由拍卖人按300//日的标准向买受人另行收取逾期停放违约金(拍卖人将不再负责保管车辆,因逾期提车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2、        过户:买受人提车后当日内须自行到四会交警部门办理完车辆的过户或提档手续(委托人提供协助)。买受人提车后当日不办理车辆的过户或提档手续的,即属违约,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        过户税费:标的车辆过户税费按相关法律规定由原车主单位(或委托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其中,属于原车主单位拍卖车辆应支付的增值税、附加税、所得税由原车主单位(或委托人)支付;标的车辆在过户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和拍卖佣金均由买受人承担。

4、        提车后责任:买受人提车后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事故责任、违法违章责任、保管责任、车辆机械故障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原车主单位(或委托人)、拍卖人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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