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鼎湖居天湖花园的两项房产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8年1月10日15时30分在肇庆市叠翠南路安逸雅苑二楼拍卖大厅公开拍卖位于肇庆市鼎湖区鼎湖居天湖花园的如下两项房产:1、第一座4B及T107,面积101.82㎡,起拍价¥274,950元,保证金¥30,000元;2、第一座5B及T104,面积103.62㎡,起拍价¥261,090元,保证金¥29,000元。资料备索或查阅www.zqpmh.com“拍卖公告”栏。有意竞买者请于2018年1月9日17时前把保证金划入指定账户(注明“鼎湖居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并请在拍卖会开始前(工作时间内)携保证金汇款单和有效身份证明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标的展示时间:
公告期间内(请提前电话预约)。联系电话:(0758)2293516、13632291949
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6日
保证金汇入账号:
户名: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肇庆市工商银行第一支行
账号:2017 0021 0902 2168 151
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会竞买规则和注意事项
标的一、鼎湖居天湖花园第一座4B及T107(单车房),证载建筑面积为101.82平方米;
起拍价:人民币274,950.00元
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
标的二、鼎湖居天湖花园第一座5B及T104(单车房),证载建筑面积为103.62平方米。
起拍价:人民币261,090.00元
保证金:人民币29,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次拍卖会的竞买规则。
一、竞买保证金
有意者,请将竞买保证金于2018年1月9日17时前(以到账为准)以转账方式缴纳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汇款备注请注明“鼎湖居保证金”。
二、竞买登记手续
参加竞买者,须提供下列文件:
(一)个人:竞买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竞买的除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规定格式的代理竞买委托书(由竞买人本人在拍卖前到拍卖人处当面签署)。
(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参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是法定代表人参加的还须提供规定格式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请携带公章到场。
(三)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未竞得者之保证金根据有关的流程审批后退还(不计息)。
(四)竞买人领取竞价号牌后,应妥善保管,不得将竞价号牌出借或交予他人使用,否则,竞买人须对他人使用其竞价号牌竞买标的的行为承担全部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三、标的展示
(一)拍卖人依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
(二)竞买人于拍卖前应对标的物及其资料情况作认真详细的了解,竞买人在拍卖会上举牌应价即视作认可标的现状(包括瑕疵)及对本《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会竞买规则和注意事项》中所有条款的认可。
四、拍卖会
(一)本场拍卖会采取增价方式拍卖。初次增价幅度为0.2万元,拍卖师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和不同标的物调整竞价阶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拍卖人须当场签署《现场成交凭证》和《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按规定的时间与委托人签订相关的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其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可以宣布对该拍卖标的收回。
(四)拍卖会前,委托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标的物的拍卖,由此可能对竞买人造成的损失,委托人和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结算
(一)本次拍卖会拍卖标的的成交价未包含佣金,买受人须支付成交价2%作为佣金,佣金由拍卖人在竞买保证金中扣除,扣除佣金后保证金余额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由拍卖人转到委托人指定账户。
(二)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支付30%的成交价款(含参拍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余款),余款在3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付清。
(三)如买受人出现违约或悔约,未能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逾期未能付清拍卖成交价款等相关款项,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可以先从保证金中扣收拍卖佣金及相关的拍卖费用后,余款再划转给委托人作为买受人的违约金。拍卖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将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六、标的物移交
(一)买受人交清全部佣金和成交价款后,由委托人按标的物现状与买受人进行交接,在7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移交标的物及其权源文件,买受人应按委托人规定的时限接管,逾期接管而需支付的费用及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二)买受人须在完成交接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自行办妥标的过户、办证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其它注意事项:
(一)拍卖人提供的标的物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仅供参考,所有资料以产权证书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物权源文件不作任何担保,上述文件的真实性由竞买人自行判断,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请务必对拍卖标的进行实地踏勘,对标的物的现状及相关资料作全面、准确的详细了解,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瑕疵带来的一切责任。
(二)标的物按现状拍卖,不含室内物品,实际面积以国土、规划、房管等相关部门核实为准,如标的面积出现偏差,拍卖成交价将不作改变,委托人和拍卖人也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
(三)意向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应先自行到国土、规划、房管等相关部门详细了解本标的物的产权及过户情况。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方给予协助,因过户产生的税、费、金由买卖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四)其他条款以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