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 拍卖公告 >> 拍卖公告 >> 详细内容

安居华苑商铺、四会龙华新苑和端州区芙蓉西一街房屋等5宗物业的租赁权拍卖公告

热度0票  浏览487次 时间:2018年1月24日 17:47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司定于2018131日下午1530分在肇庆市叠翠南路安逸雅苑(金叶投资集团)二楼拍卖大厅公开分拆拍卖以下标的:位于肇庆市端州区、四会市的商铺、房屋等5宗物业的租赁权详见网址www.zqpmh.com“拍卖公告”栏,资料备索。有意者请于201813017前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并于拍卖前携保证金汇款单和有效身份证明到拍卖会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标的展示时间:125-26日,联系电话: 0758-229351613679571008吕生。特别提示:竞买人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同愿意以标的起拍价接受标的并接受本次拍卖要求的所有条件,如拍卖会上该标的因无人应价导致流拍的,该标的所有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敬请注意风险。

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8124

 

肇 庆 市 拍 卖 行 有 限 公 司

                                  

拍卖会地址:肇庆市叠翠南路安逸雅苑(金叶投资集团)二楼拍卖大厅

拍卖时间:2018131日下午1530

联系电话:0758-2293516  13679571008吕先生 

标的展示时间:2018125-26日(提前预约)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813017时前(注明“标的名称+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保证金、拍卖佣金汇入账号:

户名: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肇庆市工商银行第一支行

账号:2017002109022168151

网址:www.zqpmh.com“拍卖公告”栏

 

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会竞买规则和注意事项

 

标的名称:位于肇庆市端州区、四会市的商铺、房屋等5宗物业的租赁权,详见以下《拍卖标的物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次拍卖会的竞买规则和注意事项。

一、竞买登记手续:

意向人请于201813017前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并于拍卖前携保证金汇款单和有效身份证明到拍卖会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提供下列文件:

    1、个人:竞买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竞买的除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拍卖人要求格式的代理竞买委托书(由竞买人本人在拍卖前到拍卖人处当面签署)。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法定代表人参加的还须提供拍卖人要求格式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请携带公章到场。

3、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未竞得者之保证金根据有关的流程审批后在10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息)。

    4、竞买人领取竞价号牌后,应妥善保管,不得将竞价号牌出借或交予他人使用,否则,竞买人须对他人使用其竞价号牌竞买标的的行为承担全部的经济及法律责任。拍卖结束后,竞买人须将号牌归还现场工作人员,否则每个赔偿工本费100元。

    二、标的展示

    1、租赁权竞买人于拍卖前应对标的物及其资料、租赁合同范本等作认真详细的了解,竞买人在拍卖会上举牌应价即视作认可出租标的物的现状及对本竞买规则、《拍卖资料》和租赁合同范本中所有条款的认可。

    2、拍卖人对标的物权源文件等不作任何担保,上述文件效力及标的物状况由租赁权竞买人自行判断。拍卖人依标的物现状对其租赁权进行拍卖,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标的物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仅供参考,均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责任,亦不对标的物瑕疵作任何担保。资料所载的出租物业的面积仅供参考,拍卖人与出租人不担保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租赁权竞买人应对出租物业实地测量(包括请测量师测量)。

    三、拍卖会

    1、本场拍卖会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进行拍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拍卖标的如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可以宣布对该拍卖标的收回。

3、在拍卖会前,如委托人要求对标的物停止拍卖的,拍卖人和委托人均不对竞买人作任何赔偿或补偿。

    四、注意事项:

1、竞买人(准承租人)应备的条件及报名要求:(1)竞买人为法人企业或自然人,具有民事承担能力和一定的经济实力;(2)竞买人报名时,法人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向拍卖人交纳竞买保证金(按拍卖人设定的各标的物竞买保证金数额交纳,每一个标的物交纳对应的保证金)。

2、未竞得人所交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退回给未竞得人(不计息)。

3、买受人(承租人)应履行的义务:(1)需自行出资对物业装修或清理、报装水电及相关设施;(2)租赁期满后,租赁人所安装的装修物及消防设备和设施、水电设施无偿归出租人所有;(3)租赁期满后,如该物业继续出租,原承租人参加出租人组织的挂牌、拍卖或招标等公开招租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4、从移交物业时开始计算出租方给予承租人各个标的物的免租装修期(详见附件《拍卖标的物清单》),各承租人的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5、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须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委托方通知的时间内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支付委托方所成交标的物3个月租金的租赁保证金。买受人(承租人)原缴交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应支付的拍卖佣金后剩余款项自动转为部分物业租赁保证金,由拍卖人在7个工作日内划转给委托方(账户名称:肇庆市城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 工商银行肇庆第一支行,账号:2017002119024587170),不足部分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向委托方补足。

6、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需按所竞得标的租赁权租赁期间租金总和(租金总和包含递增部分,租期包含免租装修期)的2%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佣金由拍卖人在买受人(承租人)原缴交的竞买保证金中扣收。

7、如买受人(承租人)出现违约或悔约,未能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逾期未能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或逾期未能付清佣金、物业租赁保证金,买受人(承租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可以先从买受人(承租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中扣收拍卖佣金及相关的拍卖费用后,余款再划转给委托方作为违约金。

8特别提醒:竞买人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同愿意以标的起拍价接受标的并接受本次拍卖要求的所有条件,如拍卖会上该标的因无人应价导致流拍的,该标的所有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拍卖人扣收拍卖佣金及相关的拍卖费用后,余款再划转给委托方作为违约金。

9、其他注意事项详见租赁合同(范本),委托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租赁合同条款进行调整。

五、标的移交

承租人付清佣金、租赁保证金并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后,由承租人与出租方按现状办理出租标的交接手续。

 

附件1:《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第二页

附件2:《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第三页

 

标的一、二照片:

标的三、四照片:

标的五照片:

 

上一篇 下一篇
肇庆市拍卖行网站正式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