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金泽制衣有限公司45%股权
赣州金泽制衣有限公司45%股权
挂牌转让公告
现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以下标的进行挂牌转让:赣州金泽制衣有限公司45%股权,标的企业从事制衣工业近十年﹐实力雄厚﹐技术先进﹐是南康区服装生产龙头企业。标的股权挂牌价:¥ 1780万元,诚意金:¥200万元。挂牌公告期: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3月14日。意向受让方须在2019年3月14日17:00前向交易机构指定账户缴纳诚意金(以到账为准)并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挂牌公告详情见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网址:http://gduaee.com/首页“企业产股权栏”。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758-2293516马小姐,13632291949黎先生。
一、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诚意金人民币200万元,意向受让方交纳的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该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资格被确认为合格意向受让方时自动转为保证金。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诚意金或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诚意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1080100100117310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中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经转让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后,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 5.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直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 通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付清资产交易价款。 6.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6.1意向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6.2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6.3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1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7.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 8.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 标的企业原股东按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9.交易双方应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1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二、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