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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公车改革处置车辆第二场拍卖会公告(拍卖时间:3月23日)

热度0票  浏览516次 时间:2016年3月12日 12:11

九、相关税费支付的约定:

1、标的车辆在交吉前(指在办理提车手续前)的保管费、场地租赁费由委托方承担(肇庆市高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代付);标的车辆在交吉后的保管费用、场地租赁费、提车费用以及提车后的一切法律责任(此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事故责任、违章责任、保管责任等)和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2、标的车辆交易税费按相关法律规定由原车主单位和买受人各自承担:其中,属于原车主单位拍卖车辆应支付的增值税、附加税、所得税由原车主单位支付;标的车辆在过户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和拍卖佣金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违约认定及处罚约定:

1、当拍卖会现场拍卖标的车辆出现最高应价时,即视为已经成交,买受人如拒绝当场签订《拍卖现场成交凭证》、《拍卖成交确认书》,或虽然已经签订了《拍卖成交确认书》,但未在签订了《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含当天)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佣金,即属违约。

2、买受人一旦违约,将按以下处理:

1)、买受人已经支付的保证金、交易价款和佣金不予退还。

2)、标的车辆收回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如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差价,由该违约买受人支付;重新拍卖时,如成交价高于原成交价的差价,该违约买受人无权索取;

3)、买受人一旦违约,即被禁止参与肇庆市高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任何批次的公车拍卖。

3、标的车辆过户的风险特别提示及约定:

竞买人须自行到你所在地的交警车管部门查清将要竞买的标的车辆是否允许在你的所在地过户;一旦竞买成功,无论车辆是否能过户,买受人均不得反悔,买受人已支付的保证金、交易价款和佣金均不予退还。

十一、其它详见肇庆市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肇庆永辉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佛山市政凯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十二、本公告所称竞买人是指已向肇庆市高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风险提示:

以上信息来源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请竞买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交易中心及拍卖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肇庆市高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邓先生、彭小姐

联系电话:0758-8399902

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9

 

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758-229351613679571008

传真:0758-2293516

地址:肇庆市叠翠路三街1号安逸雅苑

 

肇庆市古今联合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8-22397282239328

传真:0758-2266918

地址:肇庆市宋城东路(草场路29号)鸿都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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