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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高新区中心客运站(粤运汽车站)综合楼部分物业租赁权竞拍

热度0票  浏览268次 时间:2020年5月14日 10:49

第九条  租赁行为的规定

(一)乙方租赁甲方物业只限于乙方使用,不得转租、转让和调换,不得改变原定的租赁经营用途。

(二)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守法经营,依规办事,在经营过程中,乙方所发生的经济纠纷、债务或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一概与甲方无关,由此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必须全额赔偿。

(三)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乙方及其配偶、其从业人员的已婚18—49岁妇女应持有效计生证,已生育2孩的都要按规定进行查孕查环检查,并接受甲方对计生证的检查。

(四)乙方要做好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防范用电、火灾事故,外来人员要办理暂住登记和申领暂住证,确保租赁物业安全和治安秩序良好。

(五)乙方应做好对“三废”(废气、废水、废渣)的处理及按有关部门规定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如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互不作经济补偿:

1. 该物业因甲方经营或建设的需要。

2. 该物业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3.该物业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4.该物业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物业拆迁许可范围的。

5.甲方已告知乙方该物业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6.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毁损、灭失。

7.其他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时间交付物业达15日。

2. 交付的物业有产权纠纷,使乙方不能使用(但甲方事先告知除外)。

3. 交付的物业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

4. 交付的物业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

5. 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物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停止供水供电,收回该物业:

1. 不支付本合同规定由乙方负担的各项费用,包括但是不限于延迟

支付租金、水电费等费用达一个月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用途。

3. 擅自装修、拆改或损坏物业。

4. 擅自转租、转让物业给第三人。

5. 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计划生育或引致火灾、治安等事故。

6. 利用该物业从事违法活动。

7. 其他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三)点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等于乙方保证金的数额)。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四)点约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没收乙方的保证金。

(四)乙方逾期未缴纳租金,但未超过一个月的,除如数补交租金外,还应每延迟一天按实欠租金的0.4‰支付违约金。逾期未缴纳水电费在一个月内,甲方可以采取停水、停电措施,每延迟一天按所欠水电费的0.4‰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物业进行装修、增设建筑物或造成物业损坏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甲方已作出两次以上的整改通知,乙方仍拒不改正,视同违约。

(六)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时间返还租赁物业的,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停止供水供电,并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物业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七)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引起的一切责任和罚款,由乙方自负。如乙方原因引起火灾、治安等事故,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负责。

(八)其他                                           

第十二条  租赁结束的约定

合同终止或合同解除,乙方须按时搬出,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保证金不计利息,如乙方没有因违约被没收保证金,其保证金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违约的赔偿,有剩余如数返还乙方,不足由乙方补够。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物业招租拍卖时的《招标公告》、附件6《肇庆高新区中心客运站物业整体招租方案》为合同的组成部份,具有法律效力。
  • 广告位不含在本次招租范围(详见附件7《关于肇庆高新区中心客运站物业整体招租中招牌广告位的约定》)。
  • 该出租物业为 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房屋,物业权属人肇庆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为便于工作及租赁管理,特约定:招租完成后,委托招租人属下分公司肇庆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高新区汽车客运服务站为租赁合同的出租方签定人,全权管理租赁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收缴和出具发票。
  • 合同签定后,双方天15天内作物业清点、移交,签订《物业移交书》。甲方物业配备的室内电器、家具的数量、型号和装修的标准,以附件确认为准,作移交使用和租赁结束收回的依据。

(五)物业权属人有权对该物业进行抵押和出让处置。

(六)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但承租人要有充分的评估和认识,由此引发的有可能不能继续承租的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七)乙方拖欠租金、水电等费用超过1个月以上,按第十条第(四)款执行,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有权对乙方承租物业进行清场,没收租凭保证金,并追索所欠租金、水电等费用。

(八)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经协商仍未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或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附件2:《网络竞价规则》

网络竞价规则

一、竞买人参加竞拍流程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网址: https://paimai.caa123.org.cn/

 1、缴纳参拍保证金

 2、竞买人进入上述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首页,点击右上角的“免费注册”按钮进入注册页面,进行实名注册认证(需绑定手机及上传身份证)

 3、注册认证通过后,在首页右上角点击“登录”按键,录入用户名或手机号,以及密码进入,根据拍卖会开拍日期找到你想参与的拍卖会进入,在标的列表中选择想参与的拍品进入,在拍品详情页点击“报名”按钮进入报名

 4、携身份证明材料和保证金缴纳凭证到拍卖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署《竞买须知》,拍卖行确认保证金到账后激活竞买人的参拍账号

 5、拍卖会开始,竞买人可以通过上述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首页右上方“我的竞拍”按键点击进入参拍标的,确认出价金额后,点击“出价”按钮进行竞拍

二、出价规则

1、网络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首次出价只能大于等于起拍价。

2、首次出价者在自己首次出价领先的状态不必等有人出价即可以再次出价。 之后的出价可以自己超越自己,即之后可连续出价。

3、默认按照加价幅度出价,也可通过 + 号、- 号出价(只能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1)。

三、竞拍规则

1、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在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可以在起拍价的基础上按照竞价阶梯进行竞价,自由竞价结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在限时竞价阶段,若限时竞价时间内有更高应价,系统会自动延时一个限时竞价时间,以此类推,直至无更高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结束,当时的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该应价即为成交价,出价人即为买受人。

2、优先购买权人规则: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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